四川鑫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Sichuan XinSen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Co.,Ltd.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在线联系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7:30
联系我们

成都办公区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杉板桥路招商·城市主场B座9F

成都办公区联系方式:028-84718380

广元办公区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上西五丁南路43号

广元办公区联系方式:0839-3245538

公司邮箱:xsepm@qq.com


行业动态: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工作的通知 2022.9.29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工作的通知

川交函〔2022〕430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各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各有关监理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加快建设交通强省的实施意见》,提升全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水平,大力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现就加强全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全面落实建设单位管理责任

建设单位应结合项目建设特点以及施工监理需要,合理划分施工监理合同段,保障监理费用合理投入,择优选取监理单位,严格监理履约管理和从业行为管理,强化监理信用评价。

(一)规范施工监理招标行为。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建安费总额、工程特点和实际工程量等因素,以施工监理合同最优费效比为原则,合理划分施工监理合同段;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各施工监理合同段专业配置和监理人员数量要求;施工监理合同中,应具体明确投入的监理工程师具体人员,以及辅助监理人员数量,投标文件中填报的监理工程师,在签订合同时原则上不得调整;监理合同条款中,应具体明确延期及新增监理任务时费用调整、履约保证金和缺陷责任期保证金收取和返还的方式和时限、监理人员最低工资保障标准等相关内容。施工监理和监理试验室分开招标的,应明确双方工作职责和边界。施工监理最高投标限价应根据工程建设规模、人员设备配置及服务期限,结合施工监理工作量和市场水平合理确定,确保施工监理费的合理投入。监理费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专款专用。监理单位与被监理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施工合同段的监理业务。

(二)明确监理机构职责权限。建设单位应建立对现场监理机构的管理制度,明确监理管理权限,严格执行工程计量支付、设计变更、合同管理、信用评价、问题整改等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自身管理行为,不干涉监理工程师正常履职,主动维护监理工作的权威性。

(三)加强监理履约管理。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实施履约考核管理,监理人员进场后,应组织岗位适应性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允许其在本项目上岗从业。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发生变更的,及时对其进行质量责任登记和业绩登记。建设单位应每月对监理人员履约、监理计划和细则执行情况、监理人员工资保障情况等进行检查,严格按规定对监理机构、监理人员进行信用考核评价。

(四)推行项目信息化管理。建设单位应结合本项目信息化建设规划,积极推进施工监理信息化管控,推行监理资料网上审批、监理工作记录及隐蔽工程影像实时上传,监理抽检数据自动采集,“两区三场”及特大桥、特殊结构桥梁、长隧道和特长隧道等远程视频监控,监理人员定位打卡、人脸识别、电子签认等手段,提高监理管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全面落实监理机构全过程监理职责

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监理机构应按照监理规范和相关制度规定,依据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批复的设计文件,实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环水保、进度、费用、合同及农民工工资等方面的全过程监理,推动项目精细化管理和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

(一)认真制定监理计划。总监理工程师要组织编制项目监理计划,经监理单位审核并报建设单位同意后实施。监理计划应切合建设项目特点和实际,有明确的监理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及工作目标,以及监理机构组织形式、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辅助监理人员)配置要求和岗位职责,并应包含专业人员、仪器设备配备及进退场计划,工程质量、安全、环水保、费用、进度、合同和农民工工资监理工作方案等内容。

(二)科学制定专项监理细则。监理工程师应对隧道、桥梁、路面、机电、交安等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工程安全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重要监理事项编制专项监理细则,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专项监理细则应对工作程序、控制要点、方法措施、巡视旁站和抽检计划等作出具体细化规定,确保专项监理细则具有可操作性。

(三)严格审查施工技术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应结合各施工合同段工程特点、工期要求以及施工企业管理能力,组织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平安工地建设及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四)强化施工关键环节管控。监理工程师每天对施工现场巡视不少于一次,重点监管隧道开挖、初期支护、瓦斯监测、仰拱施工、桩基钢筋安装及浇筑、桩柱交接、梁板预制、挂篮施工、混凝土现浇、高空作业、软弱地基处理、特种设备作业、首件工程及隐蔽工程施工等关键环节,强化施工过程监理。辅助监理人员应对监理旁站项目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督关键工艺、工序施工,见证关键指标检测,并做好相应记录。

(五)把好验证检验检测关。监理工程师应动态测量复核导线点、水准点,以及桥梁桩位、结构线型、隧道轴线等关键工程、关键部位的测设点位,复测频率不少于30%;并按照施工监理规范对主要原材料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平行或随机检验,验证混合料配合比,见证外委试验。

(六)强化安全生产监理。监理机构应确定主要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和监理工作内容等。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关制度,以及危大工程专项方案、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进行重点审查;对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从业资格、特种机械设备验收登记手续等安全准入条件,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和红线行动落地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隐患整改不到位及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监理机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情节严重的,还应同时书面报告项目监督机构和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七)加强施工环水保监理。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掌握建设项目施工环水保、临时用地等批复文件情况。建设过程中,按照项目环水保管理职责分工,对相关批复文件执行情况,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取弃土场、材料加工场、拌和站、环境敏感点、环水保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废渣、废料、废气、废水和生活垃圾等处治达标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工程完工后,配合建设单位及时对取弃土场、材料加工场等复耕复植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八)严格合同管理。监理机构应按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对所监理施工标段的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活动进行管理,及时发现并制止承包人的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并通知建设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做好工程进度、工程停(复)工、设计变更、索赔、延期、材料调差、计量计价的精细化管理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对施工总包企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合作企业执行农民工实名制、总包直发、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情况和有关资料进行检查复核。

(九)全面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全面落实项目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方案,监督指导首件工程验收、班组化考核、“四新技术”推广、装配化施工、智能化建造、信息化管控等工作,分阶段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持续改进工作措施,不断提升工程质量。

三、严格落实监理单位履约服务责任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落实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和服务能力考核评价,履行对监理机构管理职责。

(一)优化监理机构配置。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工程特点,结合施工阶段划分及监理工作任务,优化专业设置和监理人员数量配置,重点强化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和隧道工程、特殊结构桥梁、机电工程专业、安全管理等专业监理工程师配置。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充分发挥其在项目监理管理中的核心作用,保证监理机构高效运转。

(二)提升监理履约能力。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配齐监理人员,并按监理计划和实际工程进度,在经建设单位批准同意后,分阶段组织监理人员进场。监理单位应保障监理人员合理待遇,按月足额发放监理人员工资,稳定监理队伍,原则上监理人员的工资水平应不低于行业同类监理人员最低工资水平,并应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监理单位聘用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并注册在本单位。施工期间监理工程师发生变更的,应该按合同约定补充相应人员,不得降低合同中对监理工程师的数量、资格、职称和业绩的要求。辅助监理人员应具有工程相关教育或工作背景,经行业协会或专业院校集中培训,并通过建设单位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现场监理辅助工作。

(三)严格监理机构监管。监理单位应建立专业技术培训、廉政教育、考核与奖惩等管理制度,编制监理标准化工作手册,规范统一监理机构工作行为。施工期间,监理单位每年对监理机构检查考核不少于两次,服务质量满意度回访不少于一次。监理单位应加大对涉及质量、安全、环保、水保等重大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执行情况的检查,并将项目特殊结构物及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纳入监理单位监管清单,实施重点监管。

(四)推进信息化管理。监理单位应积极推进信息化管理,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对监理机构实时监管;推行监理方案网上审批、监理工作记录及隐蔽工程影像实时上传;配备工作记录仪,实施对监理过程实时记录,实现监理工作可视化和可追溯,不断规范监理人员工作行为,提高监理机构工作质量。

四、落实项目监督机构监督责任

项目监督机构应根据项目建设特点,组建监督工作组,落实监督责任人,加大对建设单位监理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监理人员到岗履职、专项方案审查、危大工程旁站、环境敏感点监理以及

关键工序验收等监督力度。

(一)加强监理机构履约监管。项目监督机构应按规定及时办理项目质量监督手续,建立项目监理机构基本信息和监理质量责任登记管理台账,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对监理工作和监理机构的管理责任。强化对项目监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监理单位的履约情况动态监管,对于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0%或监理工程师合同变更率大于50%的监理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从严核查监理单位及其监理机构履约情况。

(二)强化监理从业行为监督。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理专项检查,重点监管对象每月开展一次检查,重点检查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管理情况,监理人员到岗情况,变更监理人员的资格、职称和业绩情况;核查监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平安工地建设及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方案等审查情况;核查关键工程、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监理旁站情况;检查监理分项分部工程工序验收把关情况;检查监理内业资料整理档案情况。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对问题比较突出的监理机构实施挂牌监督,必要时约谈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

(三)严格监理业绩审核报送。严格审核建设单位填报的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业绩,及时将不良从业行为记入业绩管理系统,建立“谁录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监理业绩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监督机构每季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监理问题和监理业绩审核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书面报送省交通质监站。

(四)强化省级质监机构督查指导。省交通质监站应不定期对项目监督机构的监督工作进行抽查,不定期组织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监理专项检查,将监理问题较多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和监理机构,以及监理工作问题多的监理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每年随机抽检不少于30%的监理单位,不能满足相应等级监理企业资质最低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撤销企业资质。

五、持续强化监理市场行业监管

各级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施工监理市场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信用评价制度,推动全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市场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施工监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市场管理的相关制度,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监管,严肃查处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故意压低或挤占监理费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串标围标、借牌挂靠、恶意低价抢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项目施工监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点检查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履约管理情况、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情况,检查监理单位对监理机构管理情况、监理机构执行监理计划和监理细则情况,检查监理巡视、旁站、验证检测等工作情况。

(二)严格信用评价考核。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办法,开展对建设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工作,严格对监理单位转包分包监理工作,将不合格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或设备当作合格工程和建筑材料(构配件或设备)验收,监理人员吃拿卡要,监理企业弄虚作假故意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等四类失信行为的信用处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对于有关单位侵害监理企业、监理人员合法权益,妨碍监理人员正常履职等行为也将同步纳入信用考核。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9月29日

(原文在这里:http://jtt.sc.gov.cn/jtt/c105765/2022/11/1/08ad882e974147e2bf9daade862be87f.shtml)